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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法

 

    根据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司条例,公司董事需要为香港有限公司准备公司帐目并委聘香港执业会计师为公司帐目进行审计,然后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及向公司股东汇报。
    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税务条例,香港税务局有权向任何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并要求公司董事向税务局申报公司所得利润及任何有关之财务资料。另外,税务局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过去七年公司的帐目及财务资料,如公司未能提交税务局有权作出评估税项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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